本標準規定了用符合本標準要求的抗張強度試驗儀,測定抗張強度、伸長及抗張指數的方法。
本標準適于除瓦楞紙板外的所有紙和紙板。
GB/T 450 紙和紙板試樣的采取
GB/T 451.2 紙和紙板定量的測定法
GB/T 3358 統計學名詞及符號
GB/T 4687 紙、紙板、紙漿的術語
GB/T 10739 紙漿、紙和紙板 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
抗張強度試驗儀在恒速加荷下把規定尺寸的試樣拉伸至撕裂測其張力,同時可記錄斷裂時的zui大伸長。
4.1 抗張強度、裂斷長、伸長率
見GB/T 4687中的7.38、7.39、7.40。
4.2 抗張指數
抗張強度除以定量,以N.m/g表示。
抗張強度試驗儀:能后滿足在規定的恒速加荷下,作用于試樣,測定抗張強度和伸長??归L力可在帶狀記錄儀或一類似裝置上記錄為伸長函數,抗張強度試驗儀應包括:
5.2 加荷速度的調節,調節加荷速率使試樣在20 5s內斷裂。
5.3 兩個試樣夾,應將試樣的整個寬度夾緊,不許滑動和損壞試樣。夾子中心線應與試樣的中心線同軸,其夾緊作用力的方向與試樣長度的方向保持±1°的垂直。兩夾子夾紙的表面或夾線應保持±1°的平行。試驗中也應保持在同一平面上。
5.4 兩夾子間距是可調的,應能調到所要求的試驗長度,但誤差不得超過±1mm。
6.1 取樣按GB/T 450規定進行。
6.2 在平板紙和卷筒紙距邊緣15mm以內一次切取足夠數量的試樣,以保證縱向和橫向各有10個有效的數據,試樣不允許有任何紙?。ㄊ殖埐皇?5mm以內的限制)。
試樣兩個邊應是平直的,其平行度在0.1mm之內,切口應整齊無任何損傷。
a. 試樣的寬度應為15、25或50mm,允許偏差-0.1mm 和 0.2mm。
b.試樣應有足夠的長度,這樣夾試樣時不會觸及夾間的試樣,通常zui短長度為250mm,實驗室手抄片按其標準規定切取。試驗時夾距小于180mm時,試驗報告中應注明所用長度。
試樣按GB/T 10739的規定進行溫濕處理。
8.1 儀器的校準和調整
按說明書安裝儀器,按附錄校準一起測力機構,如需要校準測量伸長機構。按5.2條的要求調整加荷速度。
調整夾子的負荷,在試驗過程中,試驗紙條既不滑動又不損傷。
用適當的砝碼,夾在夾子上,砝碼帶動加荷指示裝置,記錄其讀數。檢驗指示機構,不因有過大反撞、滯后或摩擦,如誤差大于1%,需作修正曲線。
8.2 測量
在試樣溫濕處理的標準大氣下進行試驗。
檢驗測量機構和記錄裝置的零位及前后水平。
調整上、下夾子間的距離,將試樣夾在夾子內,防止用手接觸夾子間的試驗面積,試樣上施加約98mN(10g)預張力,使試樣垂直地夾在兩夾子間。
先做預測試驗,求出試樣在20±5s斷裂的加荷速率。
開始測定,到試樣斷裂位置記下所施加的zui大作用力,需要時記錄斷裂時的伸長。
紙和紙板的每個方向至少測定10條,這10條的結果應均有效。如距夾子10mm以內斷裂者,應除去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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