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擊擺錘法測定織物的撕破強力
瀏覽次數:2513發布日期:2011-12-10
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采用沖擊擺錘裝置測定織物進一步撕開所需的力。
1-2 本標準適用于大部分的織物,例如:機織物、多層毛毯、絨類織物、安全氣袋織物??梢杂脕頊y定那些在測撕破時容易撕偏的織物。可測試織物經處理前、退漿后,經涂層、樹脂整理或其它的整理以后的撕破力,也可測定織物濕態情況。
1-3 對于經編織物,本標準僅可測試其經向撕破力,不適合測定其的緯向撕破力。除經編外的其它針織物均不適合采用本標準。
1-4 本標準有兩種單位:SI制和美國客戶的單位,兩者單位務必區分。
1-5 本標準未涉及到安全方面的介紹。但希望在操作本標準前,應建立一些與安全衛生有關的管理文件。
2. 參考文獻
2-1 ASTM D123紡織品的相關術語;
2-2 ASTM D629紡織品定量分析法;
2-3 ASTM D689 測定紙的撕破強力;
2-4 ASTM D1776紡織品測試的調濕;
2-5 ASTM D2904 紡織品對比測試結果分布分析;
2-6 ASTM D2906 紡織品精度和誤差的說明
2-7 ASTM D4848 紡織品的強力、變形及相關指標的術語。
3. 術語
3-1 定義
3-1-1機器橫向(CD):與織物受力方向垂直,即與兩夾鉗中心線垂直的方向。
3-1-1-1機器橫向與機織物的緯向或寬度方向類似。
3-1-2撕破長度:從開始施加力到試樣被撕開至終止時切口進一步撕開的距離。
3-1-3機器方向(MD):與織物受力方向平行的方向,即與兩夾鉗中心線一致。
3-1-3-1 機器方向有點類似織物的長度方向或經向。
3-1-4撕破能量:撕破試樣時所做的功。
3-1-5撕破強力:在規定條件下,將試樣上初始切口進一步撕開所需的力。
3-1-6抗撕破強力:織物抵抗被撕破的能力。
3-1-7織物:由纖維或紗線交織而成的一種平面結構。
3-1-8本標準中用到的其它紡織術語,請參照ASTM D123,與紡織品強力和變形有關的術語,請參照ASTM D4848。
4. 原理
4-1 試樣固定在夾鉗上,將試樣預先剪一切口,并將試樣撕開一定長度,其抵抗撕破的能力可以從擺錘釋放的能量體現,并從儀器刻度盤上讀出其數據。
5. 意義和實用性
5-1商業上廣泛采用擺錘法測定撕破強力,但需注意對于有些布種,買賣雙方可能會測出不同的結果。因此按照5-1-1描述進行對比測試是很有必要的。
5-1-1在商業上,一旦由于測試結果的不同而產生爭執時,買賣雙方應該做一些對比測試以便查清兩家實驗室間的差異所在,建議選用機構來做對比可能會更好。同時,兩方選擇的樣品應保證一致,一般的做法是兩方采用隨機抽樣的辦法,以查清整個的水平情況。一旦發現兩方有差異,應盡快糾正統一,否則必須向對方解釋結果差異的原因。
5-2 如果經過驗證OK,也可采用微處理系統進行測試數據收集(即數字式撕破儀)。
6. 儀器
6-1 沖擊擺錘撕破儀:儀器包含有:一個固定夾鉗,一個連接擺錘一起擺動的可動夾鉗,調水平部件,固定擺錘的定位鍵,該鍵往下按即可釋放擺錘,顯示力值的指針。
6-1-1固定在儀器上的小切刀,能將試樣預先切一切口,切的距離保證試樣撕破長度為:43±0.15mm,也就是能將試樣切一個長20mm的預切口。
6-1-2當擺錘置于起始位置時,兩鉗口間的隔距為2.5±0.25mm,并且兩夾鉗口夾持成一平面,夾持面需與擺錘軸承平行。夾鉗頂部水平面與夾持交叉所形成的直線與擺錘軸承線之間作一垂直線,那么這條垂線的長度應為103±0.1mm,同時這條垂線與夾鉗面成27.5°角。夾鉗面寬度不少于25mm,深度為15.9±0.1mm。
6-1-3撕破儀擺錘軸承上裝一指針顯示撕破力的大小,也可采用其它方式顯示撕破力的大小,例如數字式,也可連接電腦顯示數據。夾鉗采用氣動夾,手動夾鉗也可采用。
6-1-4撕破儀應提供幾個測試量程的擺錘以供選擇使用。表A-3-1列舉了一些典型的量程范圍(800,1600,3200,6400gf)。
6-2 校證砝碼的重量應選擇相當于擺錘滿量程的50%的力值,也可采用儀器廠家的其它方法去校證。
6-3 取樣模板如圖a和b,測試樣品類似矩形,長為100±2mm,寬為60±0.15mm。沿試樣長邊頂部有兩塊凸出部位,這樣便于測試中將織物撕開。測試中實際撕破長度為43±0.15mm。
注意1:取樣模板有兩個款式。圖(a)在原始型號的基礎上底部加了兩個凸起。圖(b)省略了底部有利于夾持試樣時,讓試樣居中的兩凸起部分。試樣夾于撕破儀(有的機器上沒有切刀)上后應預先切一長20mm的切口。上述模板能在大多數模具廠家購買。
6-4 如果采用氣夾,其壓力應介于410KPa到620KPa之間。
6-5 切刀定位時,應能確保寬為63±0.15mm的試樣,經作預切口以后,能保持43±0.15mm的撕破長度。
6-6 夾鉗隔距為2.5±0.25mm。
6-7 輕質非樹脂型油脂。
6-8 如果用氣夾,需硅油作潤滑劑用。
6-9 吸塵器:作清潔用。
7. 取樣
7-1 批樣:在批樣中隨機抽取所需數量的樣品,對于買賣雙方有規定的請按規定執行。對于取樣測試,可根據下表方式抽取所需測試的數量。
每批大貨的卷/片數 | 抽取試樣的卷/片數 |
1-3 | 全部測試 |
4-24 | 4 |
25-50 | 50 |
>50 | 抽取大約10%至zui大10卷/片測試 |
注意2:在取樣的數量及其原則中,買賣雙方應考慮由于卷與卷以及同一卷布中的質量差異,在盡可能減少買賣雙方的風險及保證質量的情況下,使得取樣更合理。
7-2 實驗室取樣:在每卷布中剪取整幅1碼布樣予以測試,對于卷裝布樣,請不要在zui外層或zui內層取樣。
7-3 測試樣品:經緯向各取5塊試樣。
7-3-1測試方向:試樣長邊為測試方向(如試樣長邊平行于緯向,那么是測緯向撕破力)。
7-3-2剪取試樣時,當測試長度方向時,應注意試樣長度方向平行于布的長度方向,并按照圖(a或b)剪取其試樣。反則反之。若需測試濕態測試時,請在干態測試取樣處多取一份試樣做濕態測試,并作好相應記錄。
7-3-2-1 在測試機織物時,注意試樣紗的走向應和試樣短邊一致,這樣保證預切口與紗的走向平行。這有利于在測試中沿紗的走向將試樣撕開而不致于撕偏。當織物出現弓形時,尤其注意取樣的方向。
7-3-2-2 取樣時盡量隔開一點取樣,并盡量沿對角線取樣。同時不要靠邊1/10之內取樣,取樣時需防拆疊、防起皺、防沾污、防沾水等。
注意3:織物的撕破力與撕破長度成比例,因此在準備試樣時,其尺寸大小精度很重要。
8. 儀器準備及校正
8-1 設置儀器的測試量程為滿刻度的20-80%或20-60%,根據A1.4.設置好夾鉗。
注意4:對于標準的測試儀器,有效的測試量程為20-80%之間。對于測試量程很大的儀器,有效的測試量程為20-60%。
8-2 如果儀器配有傳感器顯示力值,必須對整個傳感器校證,并且注意不可隨意觸摸傳感器。一旦沾灰塵或飛毛,可采用吸塵器吸干。
8-3 檢查切刀是否峰利,切刀是否居中。
8-4 若采用氣夾,調節壓力為55DKPa。
8-4-1氣夾zui大壓力不可高于620KPa,zui小不可少于410KPa。
8-5 如果采用電腦收集數據系統,請按照生產廠家的說明設置參數。
9. 調濕
9-1 調濕1,標準環境下調濕。
9-1-1除特殊規定外,將試樣置于ASTM D1776規定的環境下進行預調濕(溫度25℃,相對濕度10~25%),直至樣品濕度平衡。
9-1-2預調濕后,將樣品置于ASTM D1776規定的標準條件下進行調濕(溫度21±1℃,相對濕度65±2%),除特殊申明以外,測試應在標準環境下完成。
9-2 調濕2,濕態樣品的調濕。
9-2-1濕態測試前,如需要進行退漿處理,請先退漿處理。但處理時需注意不可損傷樣品的正常強力,具體請參照ASTM D629。
9-2-2室溫下,將試樣置于去離子水中,直到*浸濕。
9-2-2-1 浸泡時間必須足夠長以使試樣*浸濕。一般的原則為其撕破強力不再發生明顯變化為止。對于大多數的織物,一般需1個小時方可。對于有些布,可能很難濕透,例如經過防水或拒水處理的布,這時可在去離子水中加0.1%的非離子潤滑劑。
10. 測試程序
10-1 除其它特別申明,應在標準環境(溫度21±1℃,相對濕度65±2%)下進行測試。
10-2 將擺錘置于起始位置并將儀器指針歸零位。
10-3 儀器作預切口試樣。
10-3-1將試樣沿長邊夾于夾鉗的中心位置,試樣的底邊與夾鉗底部緊貼。兩夾鉗的受力情況需一致。試樣上部不受力并且倒向擺錘方向。這樣有利測試撕裂時較為順利。
10-3-2儀器內置切口,并將試樣的底部切一長20mm的切口,這樣試樣的撕破長度為43±0.15mm。
10-4 手作預切口試樣
10-4-1如果儀器不具有作預切口的功能,先在試樣長邊中心剪一20mm的預切口,同時注
試樣撕破長度為43±0.15mm。
10-4-2將試樣沿長邊夾于夾鉗中心位置,注意含預切口的那邊與夾鉗底部緊貼,試樣的頂邊與夾鉗水平面平行。夾住夾鉗,注意試樣在兩夾鉗的受力情況需一致。試樣上部不受力,并且倒向擺錘方向。這樣有利于測試撕裂時較為順利。
10-5 濕態試樣測試
10-5-1對于濕態測試,將試樣從水中取出,按照干態測試立即將試樣夾于撕破儀上,試樣從水中取出到測試完成應不超過2分鐘,如果從取出到啟動儀器超過2分鐘,這個試樣應舍棄,并重新取樣。
10-6 釋放擺錘,直至擺錘向其的極限位置,當擺錘往回擺時握住擺錘并將其置于起始位置。操作時需注意不可碰指針,以免影響讀數。zui后請記錄其的讀數。
10-6-1因精度問題測試結果是否需舍棄應根據樣品本身的物理性能及測試中的實際情況。當有其它規定時,請按執行。操作中如有其它異常情況發現,請舍棄所得值并補測。
10-6-2測試中當試樣出現滑動或撕偏超過6mm,這些讀數應舍棄。測試完后如果試樣起皺,請注明這些現象。
10-6-3如果采用電腦收集數據,請根據生產廠商的規定,刪除有問題的數據。對于有些儀器,手工計算其平均值也是允許的。
10-6-4若測試結果未落在儀器滿量程的20-80%之間(當選擇20-60%之間時請參照A3-1),請參照8-6更換所需量程的擺錘。
10-6-5如果試樣撕偏,請記錄這種現象,或者說這種試樣不能撕開的。
10-7 按要求重復測試完所有的試樣。
11. 計算
11-1 撕破強力,單個試樣。
11-1-1標準撕破儀(指針顯示數據以占總刻度的百分比顯示),記錄每一試樣的值并到儀器滿刻度的1%。
撕破力 = 指針刻度數 X 滿刻度時的力值(lbs)/ 100
11-1-2重型撕破儀(指針顯示數據以力值顯示):記錄每一試樣的結果并到儀器滿刻度的1%。
撕破力(lbs)= 刻度讀數 X 100
11-2 將每一種測試條件,每一測試方向的試樣結果予以平均,并到儀器滿刻度的1%。
11-3 如果需要,計算標準偏差、變異系數。
11-4 計算機處理數據:當數據是由電腦自動處理時,計算一般軟件自己生成,測試結果可直接從電腦上讀取并到0.1 lbs,但需注意,計算機處理數據應由已知結果的織物先去驗證。
12. 報告
12-1 報告測試方法ASTM D1424,描述產品并注明取樣方法。
12-2 對每一次測試請報告以下信息:
12-2-1注明測試方向和測試條件;
12-2-2注明是干態或濕態測試;
12-2-3注明測試中試樣是否起皺;
12-2-4撕偏試樣數量;
12-2-5注明標準偏差、變異系數;
12-2-6對于電腦處理數據的情況,是否對程序進行確認。
12-2-7測試儀器的產家、型號、測試的量程;
12-2-8夾鉗的型號:是手動還是氣動夾鉗;
12-2-9本方法的任何參數修正。
13. 精度和偏差
14. 關鍵詞:Elmendorf 、織物、強力、撕破。